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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
可由双方协商,不能协商的,应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达到这一标准的,应会判离。离婚时共同财产、债务一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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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一般是夫妻离婚后针对财产分割,做出的鉴定最终生育财产 因为现代社会很多东西是分期付款的,那么就要把所有财产清算然后要减去共同的债务所剩余的金额为夫妻剩余财产,然后按离婚协议做分割
婚前已全部缴纳清房款的房产,且登记在个人名下,那么婚前房产属于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所以婚前房产的增值属于个人财产的孳息,也属于个人财产,在离婚时不予分割。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房屋增值即使数额再大,也属于婚前个人财产的增值,与夫妻共同财产无关。
如果双方对财产份额等问题有书面约定的话可以根据约定分割,没有约定的话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平均分割,对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可以不分割。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如果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等情况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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