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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刑事诉讼法并未就监视居住后多久开庭作出判决有具体规定,但是对刑事案件审理的总体期限作出了规定。 一、《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 ...
我国刑事诉讼法并没有明确规定监视居住后开庭的具体时间,由具体刑事案件决定,但规定了公诉案件的审理时限。《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规定,人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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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视居住出来开庭后还是有可能会被收监的,如果对被告人适用缓刑的,则不会将被告人收监,而会对被告人进行社区矫正;否则则会被收监服刑。至于什么时候会被收押,具体的还要由法院来决定。监视居住和收监之间没有任何的关系。刑诉法第50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刑诉法第51条、第60条、第65条、第75条规定。对于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监视居住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3)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的;(4)对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需要逮捕证据还不充足的;(5)法定羁押期限届满尚不能结案的。
先等着变更强制措施吧,没变更的话,去经办的人员那问下。一般先问经办的公安,再问有没有移送检察院,再问法院,是不是撤了,有了具体的回复你才可以安心等待结果。
要根据具体案件作具体分析。如果法院判处的刑罚期限超过监视居住期限折抵的,则要立即收监。《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二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第七十四条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限应当折抵刑期。被判处管制的,监视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第七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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