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乡、村庄规划区内进行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和农民住宅建设的,按照《省城乡规划条例》有关规定办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城市规划区内农民住房的规划建设管理,按照市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办理。...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城乡规划报送审批前,组织编制机关应当依法将城乡规划草案在人民政府网站、固定场所等向社会予以公告,公告时间不得少于三十日。城乡规划组织编制机关应当举行听证会、论证会及其他方式征求专家和公众的意见,并将收集、整理的专家和公众意见,以及吸收采纳意见的情况和理由附具报送审批的材料中。经依法批准的城乡规划应当在十五日内向社会公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公开的内容除外。
XX应当向县人民政府派驻城乡规划督察员。城乡规划督察员应当依法对城乡规划的编制、审批、修改、实施和管理等进行监督,并提出督察意见。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城乡规划的实施情况,并接受监督。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592人已浏览
1,077人已浏览
426人已浏览
43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