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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办理房屋登记就将房租租赁指什么

2022-07-01
1、有约定的从约定,如合同约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房屋出租合同生效条件的,则出租合同自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后生效,但是即使未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合同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的,对方已经接受的,则合同亦生效。如出租方将租赁房屋已经交付给承租方,承租方已经收房的,承租方向出租方支付租金,承租方接受的等情形。 2、合同无约定的,则合同是否办理备案登记手续与合同生效无必然联系。如合同无特别约定生效条件,则根据合同的法的相关规定,合同自承租方出租方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3、虽然出租合同未办理备案登记手续,不会影响出租合同的生效。但是可能会产生以下后果: 二、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如果房屋出租未经备案登记,可能影响承租人下了权益: 1、如房屋先出租后出售,根据法律规定,买卖不破租赁。 2、如房屋先出租后抵押,则根据法律规定,抵押权人不能以抵押权对抗承租权。即抵押权实现后,不影响租赁合同的履行。 3、如果房屋出租在先,法院查封、冻结在后,那么租赁权应当受到法律保护,可以使用买卖不破租赁的原则。 三、在一房数租的情形下,可能影响租赁合同的继续履行。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出租人就同一房屋订立数份租赁合同,在合同均有效的情况下,承租人均主张履行合同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顺序确定履行合同的承租人: (一)已经合法占有租赁房屋的; (二)已经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的; (三)合同成立在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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