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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转让协议书有三大部分的内容: (一)首先是写明债权人和第三人基本信息,主要是姓名。 (二)其次是协议内容有: 1、写明债务的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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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房指房地产开发商从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开始至取得房地产权证大产证为止,所出售的商品房。习惯上把在建的、尚未完成、不能交付使用的房屋称为期房。那么,期房转让应该怎样办,期房转让应该怎样办,主要内容如下: (一)期房转让有哪些步骤 1、期房转让步骤一——签订转让合同。即原期房买方(转让方)与新买方(受让方)要签订转让合同(该合同也是一式四份)。合同中应包括如下内容:转让的预售合同编号、转让原因、转让金额、转让面积、双方的权利义务等。此外,转让金额应与原预售合同的价格相一致,并且,该转让合同须经房地产开发企业认可、签字盖章; 2、期房转让步骤二——转让双方办理预售转让登记手续。办理时,双方应持原预售合同、转让合同、有关证件到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一般为区、县房屋土地管理局)进行,经该部门审核转让合同符合规定的,由经办人填写《预售商品房转让审批表》,报市房屋土地管理局审批; 3、期房转让步骤三——经批准后,依法缴纳印花税。转让双方在接到批准通知后,由转让方按预售合同金额的2%交付手续费,然后由上述审批部门在转让合同上加盖“预售登记专用章”,其中两份贴有印花税的正本由转让方、受让方各执一份,副本由开发商、交易管理部门各执一份。转让方所持原预售合同正本移交给受让方,待房屋正式交付入住后,受让方凭此件与开发商办理过户手续,主管机关经办人将转让合同副本、转让审批表等有关材料归入原登记留存的预售合同档案。对不准转让的,有关审批机关应通知转让人。 (二)期房转让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1、存在一种情况,即商品房进行预售登记后,购房者个人要求将合同主体(买方)名义更换,则根据继承权的亲属关系可在预售合同上更名,办理时应出具经公证的亲属关系证明,不具备上述亲属关系的,应按上述转让程序办理。 2、有关外销商品房的转让,可以不订立转让合同,而直接在外销合同后“背书栏”中以背书方式转让,然后再依上述程序办理即可。
房产转让合同必须注明以下内容: 1、房屋转让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如姓名、电话号码、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等; 2、房屋的基本信息也要注明,即转让房屋的详细所在地、占地面积、房屋的构造、房屋产权证的证号等; 3、房屋的转让金额,房屋转让的期限(最好在合同上写明,卖房者最迟要什么时候,协助买房者办理完成相关的房屋转移登记手续),房屋转让合同最重要的一点还要协商双方当事人一方违约时的纠纷解决措施,当然这一部分可以自行协商写还是不写; 4、最重要的一点是,房屋的转移不是以合同是否生效为要件,而是以房屋转移登记为房屋买卖完成的生效要件,在我国不动产的所有权实行登记生效主义。
(1)转让双方的名称、主体资格证明、地址、联络方式等 (2)被转让商标的详细资料 (3)商标的转让价格和付款方式 (4)商标转让人的权利与义务 (5)商标受让人的权利与义务 (6)合同的解除 (7)纠纷的处理方式 (8)其他约定事宜 (9)双方签字盖章。 商标权转让方要求受让方保证该商标所标示的产品质量不低于转让方原有水平,转让方应向受让方提供商品的样品,提供制造该类商品的技术指导或技术诀窍(可另外签订技术转让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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