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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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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注册需要准备的材料: 1、公司名称; 2、公司地址,也可用住房或租房,无需证明; 3、经营范围; 4、注册资本金额,股东投资比例,注册资金可实缴,可预缴,无需验资,资金少也可以注册; 5、总经理、法人、监事名单及资料; 6、股东和法人的银行盾(目前可在工行、建行、中行、平安、中信办理)或数字证书,此项为新增特殊要求,须在办理前准备好;最好是开户行办理,申请盾可以免费。
1、公司名称(5个以上公司备选名称) 2、公司注册地址的房产证及房主复印件(单位房产需在房产证复印件及房屋租赁合同上加盖产权单位的公章;高新区、经济开发区、新站区居民住宅房需要提供房产证原件给工商局进行核对) 3、全体股东原件(如果注册资金是客户自己提供,只需要提供复印件;如果法人是外地户口在新站区、经济开发区、高新区注册,需要提供暂住证原件) 4、全体股东出资比例(股东占公司股份的安排) 5、公司经营范围(公司主要经营什么,有的范围可能涉及到办理资质或许可证)
分公司注册所需材料有: 1、分公司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总公司的营业执照; 3、分公司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4、租房协议及公司的人员档案等材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条第一款规定,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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