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不动产继承由不动产所在地公证处办理。 用于继承的亲属关系公证,原则上只能用于涉外或涉港澳台,内地的确不能办理。作为变通方式,一般通过办理《亲...
(一)证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主要目的是自己能够继承到财产,所以这个时候只需要介绍自己与被继承人是什么样的关系就可以了。通常来讲都是父母子女...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如果继承人与被继承人户籍属于同一个户口本,可以用户口本做为证明。 2,如果继承人与被继承人户籍曾经属于同一个户口本,但之后分开的,可以凭户口本、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证明。 3,如果继承人与被继承人户籍分属不同户口本或者不同城市的,可以到保管个人档案部门调取个人档案,由档案保管部门抄取档案上亲属关系信息,并加盖保管部门公章后,做为证明。
做亲属关系公证。亲属关系公证,需要到你或你亲属户口所在地的市级以上公证处办理。 1、公民,法人申请公证,应当向公证处提出,并填写公证申请表。公证申请表应填写下列内容: ①申请人及其代理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住址等;申请人为法人的,应证明法人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等; ②申请公证的事项及公证书的用途; ③提交材料的名称、份数及有关证人的姓名、住址; ④申请的时间及其它需要说明的问题。申请人应在申请表上签名或盖章。申请人填写申请表确有困难的,可由公证人员代为填写。
继承人与死亡人员的关系证明应该由当地的公证机构受理。司法部发布的《公证程序规则》(司法部令第72号)其中第十四条:公证事项由当事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受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事项,可以适用前款规定。公证申请表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一)申请人及其代理人的基本情况; (二)申请公证的事项及公证书的用途; (三)申请公证的文书的名称; (四)提交证明材料的名称、份数及有关证人的姓名、住址、联系方式。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82人已浏览
554人已浏览
583人已浏览
76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