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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婚姻法房屋产权的约定?

2021-06-04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一方在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产证书即使登记下一方名下,也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夫妻对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情况和归属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话,法院会根据下列情况进行处理:1、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保持一致的竞价意愿,可以被准许;2、如果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在判决之后取得房屋所有权,需要根据市场价格对一方给予相应的补偿;3、夫妻双方都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话,当事人可以申请拍卖房屋,所得价款需要进行公平分割。如果当事人在结婚前,房屋是由服父母购置,并认定是对子女的个人赠予的话,这套房屋就不属共同财产。在新《婚姻法》中,没有领结婚证就购买的房子不属于共同财产。共同财产的一个重要的条件就是在夫妻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所以婚前购买的房子不能当作共同财产来处理,但是夫妻双方可以在房产证上登记两个人的名字,这样房子就是共有的了。

相关法规

《新婚姻法解释三全文》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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