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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已生效的判决书效力并不随当事人的遗失而消灭,可以到出判决的法院申请再领一份,或可以到该院档案室申请调取。离婚判决书丢失,如何办理再婚法院...
有关离婚判决书丢失的问题解答: 1、据《关于人民法院诉讼档案保管期限的规定》(1984年公布实施)第三条规定,人民法院诉讼档案保管期限分为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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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离婚判决书丢了,要再婚是去民政局登记结婚的,不需要提供离婚判决书。只需要夫妻写书面的没有配偶的声明。如果妻子或者丈夫需要看对方离婚判决书,可以去申请审理离婚案的法院复印离婚判决书。【2】《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1、据《关于人民法院诉讼档案保管期限的规定》(1984年公布实施)第三条规定,人民法院诉讼档案保管期限分为永久、长期60年、短期30年。因此,如果您的诉讼离婚档案法院还未销毁,你可与法院档案保管部门取得联系,然后以当事人身份要求复制审判文书。 2、另据相关规定,法院审判婚姻案件,判决或调解准予离婚的,一般会再每审判年度终了时,统一将审判文书送原婚姻登记机关备查。因此,原婚姻登记机关也应该有法院的裁判文书。 3、如果当事人丢失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但已经办理了再婚的,现在的婚姻仍合法有效,不会构成重婚。
1、离婚判决书丢失后,可以持身份证到审理你离婚案件的法院档案室复印离婚判决书并加盖法院公章。 2、离婚判决书的复印件与原件的作用是一样的。 3、然后带上离婚判决书、身份证、户口本即可办结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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