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发行范围、全市城市独生子女女的父母中,男性60岁,女性55岁,都被列入补助金的发行范围。具体包括:(一)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中符合领取补助金条件...
(一)属于职工和城镇居民的,从发证之日起至子女十四周岁止,每月发给独生子女保健费十元,并可给予适当奖励。独生子女保健费和奖励金由夫妻双方所在...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独生子女证拆迁补偿在新站区在征地拆迁中,《社居委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补充办法》规定:“夫妻双方均为征地转户在册居民,持有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发放的《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在拆迁公告发布之日,子女年龄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可照顾增加一人按建筑面积30㎡进行补偿安置。”
广州独生子女补贴标准可参照各计划生育管理条例: 1998年10月18日颁布实施的《广东省计划生育条例》 第二十五条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或没有生育只收养一个子女的干部、职工,退休金加发百分之五(按工资百分之百发给的除外)。无子女的干部、职工退休金按本人工资百分之百发给。领取养老金的,按社会养老保险的有关规定执行。无子女的农民年老丧失劳动力时,按《广东省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条例》的有关规定优先照顾。 2、2001年4月1日起施行的《广州市实施〈广东省计划生育条例〉办法》 第三十条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或者没有生育只收养一个子女的干部、职工,退休金加发百分之五。无子女的干部、职工,退休金按本人工资百分之百发给。依据其他规定已按工资百分之百发给退休金的,退休时由所在单位给予一次性奖励。 符合前款生育情况的干部、职工,所在单位已实施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其基本养老保险金按本市社会保险有关规定计发,退休时由所在单位给予一次性奖励。 第一、二款所指一次性奖励的金额由干部、职工所在单位确定。 3、2002年9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二十七条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 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其父母不再生育和收养子女的,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给予必要的帮助。 4、2002年9月1日起施行的《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三十九条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或者没有生育只收养一个子女的职工,退休时由所在单位按当地县(市、区)上年职工年平均工资额的百分之三十给予一次性奖励。 无子女的职工或者因独生子女死亡造成无子女的职工,退休时由所在单位按当地县(市、区)上年职工年平均工资额的百分之百给予一次性生活补助。 上述奖励或者生活补助经费,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由财政开支,企业单位的列人成本税前开支。
独生子女保健费每月十二元,发到孩子满十四周岁止。职工在产假期间领证的,可以增加产假四十天,并给予男方十天的护理假,工资、资金照发。夫妻不在一地的,除探亲假外,另外给予男方护理假三十天,享受探亲假待遇。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女方,在产假期满后抚育婴儿有困难的,经本人申请,单位给予六个月的哺乳假,不影响晋级、调整工资。农村独生子女参加高中招生考试的,给予加分的照顾。参加大、中专招生考试,报自治区属院校和地方院校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024人已浏览
1,893人已浏览
485人已浏览
55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