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员工下班路上遇车祸的,不是主要责任的视为工伤,下班途中发生单方交通事故用人单位没责任。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
职工下班途中遭遇交通事故,如果本身负主要责任或者全部责任,用人单位只能享有交通事故赔付(单位不再赔付);如果本身负同等责任或者次要责任乃至不...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可以要求双重赔偿,即要求交通事故肇事者承担交通事故赔偿责任(如果对方负全责,赔偿额应当在40万元以上),要求公司承担工伤赔偿责任(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每个月的伤残津贴为本人工资的75%;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公司继续缴交社保费用)。
是否属于工伤,需看交通事故的责任,并非一概而论。属于工伤的,企业按工伤处理。先事故赔偿,不足部分由企业按工伤补足。
职工下班途中遭遇交通事故,如果本身负主要责任或者全部责任,用人单位只能享有交通事故赔付(单位不再赔付);如果本身负同等责任或者次要责任乃至不负责任,应当认定为工伤,在获得肇事方赔偿后,可以再享有工伤保险赔付,只是其中的医疗费用和停工留薪期待遇不再赔付。 附:《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因第三人造成工伤的职工或其亲属在获得民事赔偿后是否还可以获得工伤保险补偿问题的答复》([2006]行他字第12号) 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 你院《关于因第三人造成工伤死亡的亲属在获得高于工伤保险待遇的民事赔偿后是否还可以获得工伤保险补偿问题的请示报告》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原则同意你院审判委员会的倾向性意见。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八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的规定,因第三人造成工伤的职工或其近亲属,从第三人处获得民事赔偿后,可以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向工伤保险机构申请工伤保险待遇补偿。 此复 二00六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二条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44人已浏览
425人已浏览
104人已浏览
25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