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214条规定:“对于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据以都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二...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可以满足以下条件办理监外执行: 一、罪犯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 2、怀孕或哺乳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于暂予监外执行,不危害社会。
监外执行其实就是保外就医,只要患有不适合继续关押的疾病就可以申请监外执行。申请条件:1.罪犯有严重疾病需保外就医。对于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对于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开具证明文件,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审批。发现被保外就医的罪犯不符合保外就医条件的,或者严重违反有关保外就医规定的,应当及时收监执行。2.罪犯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的婴儿。哺乳期限按婴儿出生后1年计算。3.罪犯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
刑事诉讼法有明确的规定的,可以暂于监外执行的条件:被判处有期徒刑及拘役的罪犯,符合以下条件的才可以暂于监外执行:1、怀孕或者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2、患严重疾病,需保外就医的(需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和开具证明);3,年老等原因失去生活自理能力,暂于监外执行不至于产生社会危险的。如果是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符合第一项,也可以暂于监外执行。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04人已浏览
93人已浏览
138人已浏览
13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