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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参考一下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按伤残等级支付。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规定,工伤职工鉴定为五至六级的,职工本人提出与用...
1、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是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具体标准来算的。 2、而每个地区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都不一样。像北京的标准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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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工伤医疗补助是工伤保险基金一次性支付的医疗保障费用。工伤职工残疾等级为5级或6级,工伤职工可以终止或终止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残疾等级为7至10级,劳动合同终止或终止时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
关于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计算问题,在我国《工伤保险条例》中有明确的规定: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 五、六级伤残的,用人单位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七十,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百分之六十; 三、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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