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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购房,当时有没有明确表明是送给儿子的?如果没表明,则属夫妻共同财产,性质是财产赠与,离婚时各分一半...
首先需要解决的是房子归属的问题,说白了,如果房子是归某个人所有的,那么就没有分房子这么一说,如果是属于共同所有,比如夫妻共有,家庭共有,合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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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有所有: (1)薪水、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因继承或赠予所得的财产,但遗愿或赠予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5)其他共有所有的财产。个人财产 一、一方婚前的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得到的赔偿(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贴费等); 三、遗愿或赠与合同确定只归一方所有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所有的财产。若还有不懂的能够来电询问或者见面具体详谈根据案情细节做出更准确解答。
一、离婚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仅限于夫妻之间,与子女无关。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一般随女方生活;哺乳期后的子女,由双方协议,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 第三十六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四十条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第四十一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四十二条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一套房子对与还贷部分和房屋增值部分是可以要求分割的,后面两套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情况下是平分,您也可以协议约定房子的归属,离婚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往往会涉及到小孩抚养权,抚养费,共同财产分割,债权债务等等问题,如果是协议离婚的话,您是可以就这些问题协商一致签订离婚协议书,如果是诉讼离婚的话,共同财产一般情况下平分,对方在婚姻存续期间有过错的,可以主张少分或者不分,小孩两岁以下一般情况下是判给女方,两岁以上是综合考虑双方的条件判给对小孩成长有利的一方,具体情况您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会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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