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是普通股票这种的最常见了,他们主要的权利: 1.公司重大决策参与权股东基于股票的持有而享有股东权,这是一种综合权利,其中首要的是可以股东身份...
普通股股东享有的权利包括: 1、资产收益的权利; 2、知情权,即查阅、复制公司章程、会议记录等文件的权利; 3、权利受到损害时,向法院起诉的...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股东优先购买权属于股东的权利。 股东优先购买权,是指股东享有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其他股东拟转让股权的权利。该优先购买权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特有的一种法定权利。 根据法律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普通股种类: 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有关法规的规定以及筹资和投资者的需要,可以发行不同种类的普通股。 1、按股票有无记名,可分为记名股和不记名股 记名股是在股票票面上记载股东姓名或名称的股票。这种股票除了股票上所记载的股东外,其他人不得行使其股权,且股份的转让有严格的法律程序与手续,需办理过户。中国《公司法》规定,像发起人、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法人发行的股票,应为记名股。 不记名股是票面上不记载股东姓名或名称的股票。这类票的持有人即股份的所有人,具有股东资格,股票的转让也比较自由、方便无需办理过户手续。
普通股股东享有的权利包括: 1、资产收益的权利; 2、知情权,即查阅、复制公司章程、会议记录等文件的权利; 3、权利受到损害时,向法院起诉的权利等。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831人已浏览
142人已浏览
1,180人已浏览
17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