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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共同犯罪案件的管辖。就高不就低:一人犯数罪.共同犯罪和其他需要并案审理的案件,其中一人或者一罪属于上级法院管辖的,全案由上级法院管辖。并...
1、共同犯罪案件的管辖。 就高不就低:一人犯数罪、共同犯罪和其他需要并案审理的案件,其中一人或者一罪属于上级法院管辖的,全案由上级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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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同纠纷当事人可携带身份证、起诉状、合同等证据向被告住所地基层法院立案。 2、如果符合起诉条件,法院将在7天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如果不符合起诉条件,将在7天内作出裁定,不予受理。 3、法院从立案之日起5天内将起诉书的复印件发送给被告,被告应在收到之日起15天内提交答辩书。 4、法院审理案件:适用普通程序的,应用6个月内审查的简易程序的,应用3个月内审查。 5、法院当庭宣判的,会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 6、判决书生效后,对方仍不履行义务的,可以在判决生效之日起两年内申请强制执行。
人民法院审理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依照以下程序进行:(1)起诉。起诉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自己的合同权益受到侵害,或者与他人发生争议,以自己的名义,请求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以维护自己合法权益。(2)受理。受理是人民法院对当事人的起诉经审查后,认为符合法定条件,决定立案审理,从而引起诉讼程序的开始。对于符合起诉条件的,人民法院必须受理,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和推诿。人民法院决定受理的案件,应当在当事人起诉的7日内立案。对于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也应当在7日内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3)审理前的准备。主要有:①送达起诉状副本和答辩状副本。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被告在收到起诉状之日起15日内答辩;被告提出答辩状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之日起5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②告知当事人权利和合议庭组成人员。人民法院对决定受理的案件,应当在受理案件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中向当事人告知有关的诉讼权利和义务,或者口头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确定后,应在3日内告知当事人。③审核诉讼材料,调查收集必要的证据。(4)审理。人民法院依照下列程序对合同纠纷案件进行审理:首先,法庭调查。法庭调查按下列顺序进行: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材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其次,法庭辩论。法庭辩论按下列顺序进行: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再次,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最后,评议。合议庭坚持民主集中制,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评议。评议不公开进行,评议情况由书记员制作笔录,由合议庭成员签名。(5)宣判。评议后能当庭宣判的,可以当庭宣判,判决书应当在10日内发送当事人;不能当庭宣判的,可以定期宣判,宣判后判决书立即送发当事人。宣判一律公开进行,并告知当事人有上诉的权利,以及上诉期限和上诉法院。
【1】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提起民事诉讼时需准备:民事起诉状,对方身份信息材料,证据清单和证据材料。【2】人民法院在收到起诉材料后,会在七日内决定是否受理、立案。对于不予受理的,会作出裁定书;若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3】立案后,人民法院会在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4】人民法院会安排时间开庭审理。适用普通程序的,人民法院会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的,经批准可以延长,并会出具延期审理通知书。【5】人民法院在审理结束后,会依法判决并出具民事判决书;判决书中会写明判决结果和作出该判决的理由。《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第一百二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第一百二十五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第一百五十二条判决书应当写明判决结果和作出该判决的理由。判决书内容包括:(一)案由、诉讼请求、争议的事实和理由;(二)判决认定的事实和理由、适用的法律和理由;(三)判决结果和诉讼费用的负担;(四)上诉期间和上诉的法院。判决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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