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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诉转自诉案件的条件主要是被害人有证据证明被告人侵犯人身、财产权利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已经作出不予追究的书面决定...
一、性质:先公诉后自诉案件【不允许被害人选择】。 1.公诉程序在审判之前结束; 2.公检不予追究刑事责任【有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书面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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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再审需要满足以下要求: 1、申请再审的主体必须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有权申请再审的只能是原审当事人; 也就是说,原告、被告、具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判决其承担义务的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上诉人和被上诉人。 2、申请再审的对象必须是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和调解书。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可以申请再审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和调解书。 3、申请再审必须在法定期限内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提出。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具有法律效力后2年内提出。 超过2年的,即使申请再审的理由充分,也不能引发再审程序。
根据自诉案件的特点和法律有关规定,自诉案件提起诉讼的条件是:(一)有合格的自诉人在法律规定的自诉案件范围内,直接受到犯罪侵害的受害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二)有明确的被告人和具体诉讼请求自诉案件的刑事诉讼程序,由于自诉人的起诉,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不介入自诉案件,因此没有公安机关的侦查和人民检察院的审查起诉。自诉人起诉时,还应提出具体的起诉请求,包括指明起诉的罪名,要求人民法院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三)属于自诉案件范围,属于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规定的案件;受害者有证据证明轻微刑事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被告人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4)被害人有证据证明被害人提起刑事自诉,必须有证据证明被告人犯有被指控的犯罪事实。(五)受诉人民法院管辖的自诉人应当依照刑事诉讼法关于等级管辖和地区管辖的规定,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自诉。
你说的不完全。【刑事案件申诉需要的条件】《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一条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第二百四十二条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申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审判:(一)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二)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依法应当予以排除,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三)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四)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五)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的时候,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刑事案件申诉的主体、时间、条件等1、哪些人可以提出申诉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裁定提出申诉,申诉人应是原审当事人、法定代理人、近亲属。2、提出申诉应在什么时间范围内申诉最迟应在被告人刑罚执行完毕后两年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刑事案件申诉人超过两年提出申诉,人民法院应当受理:(1)可能对原审被告人宣告无罪的;(2)原审被告人在刑罚执行完毕两年内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人民法院未受理的。3、申诉应向哪一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诉人对已生效的刑事判决、裁定提出申诉,应向作出生效裁判的人民法院提出。4、对刑事案件申诉有无次数限制⑴、申诉人就同一刑事案件向同一人民法院一般只能申诉一次;⑵、对经两级人民法院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复查均驳回的刑事案件,当事人再次提出来申诉的,如果没有新的充分理由,人民法院不予受理;⑶、对经作出生效裁判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后维持原判的刑事案件,当事人再次提出申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⑷、对最高人民法院再审裁判或者复查驳回的刑事案件,申诉人仍不服又提出申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5、申诉人对刑事附带民事案件仅就民事部分提出申诉的,人民法申诉人有证据证明民事部分明显失当且原审被告人有赔偿能力的,人民法院应予申诉立案。除此之外,一般不予申诉立案。6、申诉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是否停止生效刑事判决、裁定的执行申诉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裁定,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不停止生效刑事判决、裁定的执行。7、申诉应提交哪些材料对刑事案件申诉,应当提交下列材料:⑴、申诉状,应当载明当事人的基本情况、申诉的请求、申诉的事实与理由;⑵、原生效刑事判决书、裁定书,经过人民法院复查或再审的,应当附有驳回通知书、再审判决书或裁定书;⑶、以有新的证据证明原裁判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为由申诉的,应当同时附有证据目录、证人名单和主要证据复印件或者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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