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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音像出版单位、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不得以介绍健康、养生知识等形式变相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
违反本法规定,拒绝、阻挠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有其他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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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音像出版单位、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不得以介绍健康、养生知识等形式变相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
农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广告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一)不得含有表明安全性的绝对化断言;(二)不得含有不科学的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三)不得利用科研单位、学术机构、技术推广机构、行业协会或者专业人士、用户的名义作推荐、证明;(四)不得说明有效率;(五)不得含有违反安全使用规程的文字、语言或者画面;(六)不得含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
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音像出版单位、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不得以介绍健康、养生知识等形式变相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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