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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债权人的申请资格有:在破产法上,债权人申请不具有集体诉讼的性质,提出破产申请的债权人只能行使自己的请求权。因此,按照破产法的规定精神。 ...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前六个月至破产宣告之日的期间内,破产企业的下列行为无效: (一)隐匿、私分或者无偿转让财产; (二)非正常压价出售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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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破产法》的规定,破产财产优先偿还破产费用和共同利益债务后,按照以下顺序偿还(1)破产人员支付的工资和医疗、残疾补助、赔偿费用,借款人员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支付给员工的补偿金的a(2)破产人员支付的除以前规定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员支付的税金的a(3)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偿还同一顺序的偿还要求,按比例分配。
公司申请破产的话,会成立清算组,对公司的债务、资产进行评估,对外用剩余资产按照债务的比例份额来进行偿还。 对于合同未到期,也就是说合同实际上没有到履行期限,如果产生相应的损失也可以要求赔偿的,例如:信赖利益损失。有权申请公司破产的主体有:债务人、债权人、占出资额10%以上的出资人(限破产重整),负有清算责任的人,金融机构破产的,其申请主体为金融机构的监管部门。
公司在破产清算阶段,法人地位仍然存续。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六十四条:“企业法人解散的,依法清算并注销前,以该企业法人为当事人”。如果劳动争议发生时,用人单位进入破产清算,那么劳动者仍可在仲裁时将其列为被申请人,清算组可以代表破产企业参加诉讼和仲裁活动。如果已经清算完毕,那么劳动者可以将接收清算资产的股东列为被申请人申请仲裁。 未依法清算,公司注销 能否提起劳动仲裁? 可以。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六条,“发生争议的用人单位未办理营业执照、被吊销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到期继续经营、被责令关闭、被撤销以及用人单位解散、歇业,不能承担相关责任的,应当将用人单位和其出资人、开办单位或者主管部门作为共同当事人。”因此,如果用人单位未经依法清算即注销,劳动者仍可以将单位的出资人、开办单位或者主管部门作为共同当事人来主张权利。 劳动仲裁中公司注销? 实践中还会碰到一种情况,用人单位进入破产阶段,其主体处于一种变动的状态。如劳动仲裁进行过程中,用人单位开始清算;或劳动仲裁时,用人单位还在清算,到了一审时,用人单位已清算完毕注销。我们认为,这并不影响劳动者的诉讼权利。因为无论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还是与出资人、股东之间,其法律关系是同一的。用人单位主体的变动,不会影响到法律程序的连续性。例如,劳动者以用人单位为被申请人申请劳动仲裁,仲裁裁决后,用人单位注销的,不影响劳动者继续以用人单位的出资人为被告,向法院起诉。此时,应当认为,仲裁前置程序已经完成。 希望您一切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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