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
交通事故按照《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的各方责任,按比例分别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交通事故责任的划分比例如下:1。完全由一方违章造成的事故,由违...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道路交通事故分为以下4种:(1)轻微事故,是指一次轻伤1~2人,财产损失汽车事故不足1000元,非汽车事故不足200元的事故。(二)一般事故,是指一次造成重伤1至2人,或者轻伤3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不足3万元的事故。(3)重大事故是指一次死亡1~2人,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财产损失3万元以上不足6万元的事故。(四)特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伤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时重伤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时重伤5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6万元以上的事故。
轻微事故,是指一次造成轻伤1至2人,或者财产损失机动车事故不足1000元,非机动车事故不足200元的事故一般事故,是指一次造成重伤1至2人,或者轻伤3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不足3万元的事故重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1至2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财产损失3万元以上不足6万元的事故。特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伤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时重伤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时重伤5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6万元以上的事故。1984年11月10日交通部、公安部《关于填报交通事故报表的通知》和1987年11月23日公安部《关于做好交通管理统计工作的通知》中有关事故统计分类的标准执行至1991年12月31日为止。在事故统计中,公安部《关于做好交通管理统计工作的通知》中规定的统计范围不变动。死亡仍以事故发生后7天内死亡为限;重伤,按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发布的《人体重伤鉴定标准》执行;轻伤,按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发布的《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执行;财产损失,是指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车辆、财产直接损失折款,不含现场抢救(险)、人身伤亡善后处理的费用,也不含停工、停产、停业等所造成的财产间接损失。在事故处理中,死亡不以事故发生后7天内死亡的为限;重伤、轻伤同样按上述标准确定;财产损失,还应包括现场抢救(险)、人身伤亡善后处理的费用,但不包括停工、停产、停业等所造成的财产间接损失。
(1)一级乙等医疗事故为一级伤残,赔偿指数100%; (2)二级甲等医疗事故为二级伤残,赔偿指数90%; (3)二级乙等医疗事故为三级伤残,赔偿指数80%; (4)二级丙等医疗事故为四级伤残,赔偿指数70%; (5)二级丁等医疗事故为五级伤残,赔偿指数60%; (6)三级甲等医疗事故为六级伤残,赔偿指数50%; (7)三级乙等医疗事故为七级伤残,赔偿指数40%; (8)三级丙等医疗事故为八级伤残,赔偿指数30%; (9)三级丁等医疗事故为九级伤残,赔偿指数20%; (10)三级戊等医疗事故为十级伤残,赔偿指数10%。四级医疗事故只有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无残疾赔偿金或死亡赔偿金及精神损害赔偿金。另外仅确定医疗事故等级是没用的,关键还要看医院的过错程度是多少,才可确定赔偿数额。同时不建议按医疗事故鉴定意见索赔!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585人已浏览
5,037人已浏览
180人已浏览
29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