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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对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予以受理。离婚协议对男女双方发生效力,但如果一方在离婚一年内就财产分割反悔的...
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会受理。但是人民法院在审理后,发现不存在订立财产分割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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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说的是:到法院申诉,重新判决。你要有确凿的证据证明分给你的东西是不合理的。
一、关于离婚后对财产分割协议能否反悔的问题 答复: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法院应当受理。法院受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根据你陈述的事实,在没有证据证明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且时间已经超过一年的情况下,你想要回已经放弃的财产的诉求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难以被支持。 二、关于孩子的探望权和抚养权问题 答复:离婚后,行使探望权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法院判决。因此,建议你在与男方就探望孩子的问题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可以通过诉讼来解决。但是,由于探望涉及到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是不能强制执行的。因此,我建议你在探望孩子的问题上,不要操之过急,注意方式方法。 关于抚养权问题,如果男方的抚养不存在不利于孩子身心健康的情况,你要求变更的请求被支持的可能性也不大。 总之,涉及到婚姻家庭问题,更多的时候利!
其二,财产分割协议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所谓欺诈,是指一方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行为。所谓胁迫,是指一方以给对方及其亲友的生命健康、名誉、荣誉、财产等造成损害,或者以给法人的名誉、荣誉、财产等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对方作出违背真实的意思表示的行为。除了这两种情形外,对于一方乘对方处于危难之机,为牟取不正当利益,迫使对方作出不真实的意思表示,严重损害对方利益的,另一方也可以以签订协议时对方乘人之危为由提出变更或撤销的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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