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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于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人,可以传唤到指定的地点或者他的住所、所在单位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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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留是指侦查机关强制未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接受案件 讯问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一般是对经合法传唤拒不到案的犯罪嫌疑人,在特殊情况下,不经传唤也可直接拘传。如犯罪嫌疑人抗拒拘留,侦查人员可使用戒具。?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对未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强制其到案接受讯问。拘留是我国刑事诉讼强制措施体系中强制力最轻的一种。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有权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决定适用。一般情况下,如果可以拘留,说明犯罪嫌疑人已经被强制控制,所以一旦进入拘留,就会出庭。除非嫌疑人逃逸,否则此时会挂网逃逸,重新逮捕嫌疑人。
监视居住是一种强制措施,当事人不遵守规定就可以撤销监视居住,逮捕。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款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 2、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 3、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4、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5、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6、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款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如果受到刑侦传唤,无正当理由而拒绝到案的,司法机关可根据侦查或审判活动的需要,依法采取拘传的强制措施,强制疑犯罪嫌疑人到案。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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