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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胎也要办准生证。办理准生证必须在男女双方户口所在地的任何一方计生办都是可以办理的。一般建议在女方户口所在地计生办办理手续比较方便好办一点。一般必须具备一下资料:1男女双方的身份证 2男女双方的户口簿 3男女双方的结婚证 4男方的初婚证明(在男方户口所在地计生办办理)5女方的怀孕单子(就是医院的B超单子)不办理准生证以后小孩报户口会有影响的。必须是户口所在地计生办办理。 祝您早日解决,如需进一步帮助,请点击我头像右侧的电话,与我电话(同微)沟通。
1、我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国家稳定现行生育政策,鼓励公民晚婚晚育,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生育第二个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2、违法生育子女的,由县级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者受其委托的乡(镇 超生)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下列规定对生育者征收社会抚养费: (一)符合再生育一个子女的条件未取得生育证生育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百分之三十征收。征收社会抚养费后补办生育证。 (二)违法多生育一个子女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二至六倍征收,其中重婚生育或者与配偶之外的人生育的,按照六至八倍征收;每再多生育一个子女的,依次增加三倍征收。 符合结婚条件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怀孕第一个子女的,应当在子女出生前补办结婚登记和生育证。非婚生育和非法收养子女的,依子女数量按本条前款第(二)项规定标准征收社会抚养费。 本条所称总收入,按违法生育者或者违法收养者的双方实际收入计算。县级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调查违法生育者或者违法收养者实际收入需要税务、公安、统计、劳动保障、房产、价格等有关部门协助的,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农村居民的实际收入低于本乡(镇)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城市居民的实际收入低于本市、县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农村居民以本乡(镇)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计算,城市居民以本市、县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计算。
没有办独生子女证现在不能补办。在孩子满14-16周岁(每个地区年龄限制不一样)前申领独生子女证才可以得到审批,如果您的孩子已经超过14-16周岁那就不行了,你可以到市(县)计划生育部门或是到市(县)计划生育部门的网站上咨询下,补办的话就是带上户口本和出生证明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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