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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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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警方对刑事案件的管辖规定并不统一,所以报案人不必要纠纷这个规定,可以先到所在区县公安局报案,如果属于上级公安机关管辖,他们内部会按规定移交的。《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犯罪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自首的,适用第三款规定。
传唤是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侦查人员讯问犯罪嫌疑人的一种方式。《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规定,安机关对不需要拘留或者逮捕的犯罪嫌疑人,经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的指定地点或者到其住处讯问。传唤犯罪嫌疑人时,应当出示传唤证明和侦查人员的工作证明,并责令其在传唤证明上签字、盖章。对于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明,侦查人员可以口头传唤,并告知被传唤人传唤的原因和依据。传唤持续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犯罪嫌疑人不得以连续传唤的形式变相拘禁。传唤犯罪嫌疑人应当保证其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
公安机关立案刑事案件后,案件不会自动取消。公安机关调查后,无犯罪现实和犯罪情节显着轻微,取消案件。《公安机关处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经调查,发现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应撤销案件:(1)无犯罪事实的;(2)情节显着轻微,危害少,不认为是犯罪的;(3)如果犯罪已经过了诉讼时效期限(4)赦免刑罚的;(5)如果嫌疑犯死亡,(6)其他不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公安机关受理事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认为没有立案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明显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根据其他法律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立案。对于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立案的,公安机关必须制作不立案通知书,3天内送达控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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