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一、简易程序转普通程序的期限自人民法院立案之日计算。 二、一审普通程序审限为六个月,有特殊情况可以由院长批准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各级人民法院在审理普通程序的案件时,应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完成审理并作出判决。若遇特殊情形需延期处理,须经本院...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就潍坊本地而言,如果不涉及保全,要等很久很久很久很久~~~~~
1、对象是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特定情况下,行政赔偿调解书也可以成为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对象。 2、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法定理由: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主要证据不足;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裁判;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 3、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主体: (1)最高人民法院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均有审判监督权,均可以提起再审程序。 (2)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认为需要再审的,有权提请审判委员会决定是否再审。 (3)人民检察院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有权对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按照法定程序提起抗诉,对于人民检察院的抗诉,人民法院必须提审或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从二审到死刑复核要多少天是没有明确规定的,如果二审维持死刑判决的,应该在作出裁定后十日内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四百二十三条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的案件,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未上诉、人民检察院未抗诉的,在上诉、抗诉期满后十日以内报请高级人民法院复核。高级人民法院同意判处死刑的,应当在作出裁定后十日以内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认为原判认定的某一具体事实或者引用的法律条款等存在瑕疵,但判处被告人死刑并无不当的,可以在纠正后作出核准的判决、裁定;不同意判处死刑的,应当依照第二审程序提审或者发回重新审判; (二)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上诉或者人民检察院抗诉,高级人民法院裁定维持的,应当在作出裁定后十日以内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三)高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未上诉、人民检察院未抗诉的,应当在上诉、抗诉期满后十日以内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高级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应当讯问被告人。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6人已浏览
14人已浏览
16人已浏览
13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