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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就需要按照法定继承来办理继承手续。有死者第一序列继承人,死者配偶,死者子女,死者爹妈,三方平分继承死者遗产。继...
对于继承的房屋离婚时是否可以分割问题,需要根据不同的情况进行分析,主要有两种情形: 如何是婚前继承的房屋,结婚后没有约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则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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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代位继承人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参加继承,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人应继承的遗产份额。代位继承人有数位的,只可以均分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不可以均分被继承人的遗产。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对于继承的房屋离婚时是否可以分割问题,需要根据不同的情况进行分析,主要有两种情形: 如果是婚前继承的房屋,结婚后没有约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则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离婚时不能分割。 如果是婚后继承的房屋,继承过来的财产,除非事先申明只给继承人,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作为家庭共同生活财产,夫妻双方的共有权是无需置疑的,离婚时夫妻双方可以对该继承的房屋进行分割。
公房继承分割可以吗 公房的所有权人是国家或集体,因此公房承租人死后,公房不能作为承租人的财产进行继承分割,但可以依法由同住人或其他亲属继续承租,实际上即公房承租权的继承。 公房承租人死亡,按下列规定确定承租人: 一。其生前在本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的,由共同居住人协商一致确定的人选继续承租; 二。不能按第一条协商一致的,出租人可按下列序列在共同居住人中确定变更承租人: 1、原承租人的配偶; 2、原承租人子女(他处住房情况、本处居住时间长短等); 3、原承租人的父母; 4、其他人(按他处住房情况、本处居住时间长短)。 三。其生前在本处无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由其他在本市有常住户口的配偶和直系亲属协商一致确定的人选继续承租; 四。不能按第三条协商一致的,出租人按下列顺序确定承租人: 1、原承租人的配偶; 2、原承租人的子女(按他处居住情况); 3、原承租人的父母; 4、原承租人的其他直系亲属(按他处住房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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