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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拖五年不判决当事人是可以向上级人民法院投诉,对于上级法院是会要求及时的改正;行政诉讼一般需要在六个月内进行审结,如果遇到有特殊的情形...
行政诉讼中当事人对法院终审裁判认为有错误不服的,可以申请再审,相关规定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九十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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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审行政判决书,行政诉讼上诉二审判决书是指第二审人民法院按照《行政诉讼法》规定的程序,对于当事人不服、又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一审判决提出上诉的案件,经审理终结后,依照法律和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以及参照行政规章,就案件的实体问题作出终结处理的书面决定。 人民法院通过第二审审理并以二审行政判决书结案,可以切实纠正第一审行政判决书可能发生的错误,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避免错案、错判情况的发生,同时也体现了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工作的正确指导和监督,有利于帮助下级人民法院提高行政审判工作质量,公正执法
一、我国实行二审终审制,已经生效的判决想推翻,不容易。 二、对终审判决不服的,对你而言,只能是通过申诉,申请再审一途。 我国《行政诉讼法》第62条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的,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或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诉,但判决、裁定不停止执行。 申诉应由申诉人向人民法院递交申诉状,并附上原审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的抄本。申诉状应写明申诉人的基本情况,具体指明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的错误及申诉要求。书写申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若认为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的,还应提供有关证据或线索。
1、驳回原告诉讼请求。行政行为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的,或者原告申请被告履行法定职责或者给付义务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2、撤销判决。有法定情形的,人民法院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3、变更判决。行政处罚明显不当,或者其他行政行为涉及对款额的确定、认定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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