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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股权出质后不能转让,但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的,可以变更。依照法律规定,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基金份额,股权质押...
股权质押以下这些事项可以变更: 1、出质股权数额变更的; 2、出质人、质权人姓名(名称)或者出质股权所在公司名称更改的。 申请股权出质变更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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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质押可以变更以下事项:1。质押股权数额变更的;2、质押人。质权人姓名(名称)或者质押股权所在公司姓名变更的。申请股权质量变更登记,应当提交以下材料:(一)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股权质量变更登记申请书》;(二)登记事项变更的证明文件。出质股权数额发生变化的,应当提交质权合同修正案或者补充合同;出质人、质权人姓名(名称)或者出质股权所在公司名称发生变化的,应当提交或者名称的证明文件、变更后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要求的其他材料。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还应当提交申请人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股权进行出质的时候,需要办理质押登记,而已经质押的股权是不能转让的,但出质人提单清偿债务后,注销质押登记后,可以办理工商变更。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股权出质登记办法》 第三条负责出质股权所在公司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是股权出质登记机关(以下简称登记机关)。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企业登记机构是股权出质登记机构。 第九条申请股权出质变更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股权出质变更登记申请书》 (二)有关登记事项变更的证明文件。属于出质股权数额变更的,提交质权合同修正案或者补充合同属于出质人、质权人姓名(名称)或者出质股权所在公司名称更改的,提交姓名或者名称更改的证明文件和更改后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办理的,还应当提交申请人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第十三条申请股权出质撤销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股权出质撤销登记申请书》 (二)质权合同被依法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法律文件 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办理的,还应当提交申请人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股权质押以下这些事项可以变更: 1、出质股权数额变更的; 2、出质人、质权人姓名(名称)或者出质股权所在公司名称更改的。 申请股权出质变更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股权出质变更登记申请书》; (二)有关登记事项变更的证明文件。属于出质股权数额变更的,提交质权合同修正案或者补充合同;属于出质人、质权人姓名(名称)或者出质股权所在公司名称更改的,提交姓名或者名称更改的证明文件和更改后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办理的,还应当提交申请人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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