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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直接打110报警或者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公安部门会根据情节严重程度进行立案处理,情节较轻的会进行拘留或罚款,更严重者涉及刑事罪名则会受到...
直接打110报警或者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公安部门会根据情节严重程度进行立案处理,情节较轻的会进行拘留或罚款,更严重者涉及刑事罪名则会受到相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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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厦门市鼓浪屿文化旅游发展中心官方微博天风海涛鼓浪屿25日发布关于“某导游在鼓浪屿威胁游客”的查处情况通报称,经厦门市鼓浪屿管委会组织旅游、公安等部门进行调查,现基本事实已查清:11月21日上午,导游方某、徐某受厦门集游美旅行社委派,带领散拼团的游客前往厦门市部分景点游览。双方因在厦门某商店购物时引发纠纷,在鼓浪屿游览时再次发生争执,其中一名导游用言语威胁游客。 通报称,相关责任部门已对涉事导游调查取证,涉事导游承认其违法行为。 涉事两名导游及相关旅行社违反《厦门经济特区鼓浪屿世界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已被列入“鼓浪屿综合惩戒主体名单”,取消其带团上岛资格。对于涉事导游和旅行社涉嫌擅自增加旅游项目、诱导消费等违法违规行为,市相关主管部门已立案调查,将依法从严查处,处理结果将第一时间公布。
电话录音威胁恐吓的立案条件如果有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行为的,属于公安机关管辖范围的,公安机关就应当以治安案件进行立案,并立即进行调查。
所谓的恐吓威胁罪,我国现行法律没有规定此罪。只是存在恐吓威胁行为,这个行为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进行处理。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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