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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法人流程如下:第一步: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工商行政管理局窗口提出申请,经受理审查员初审批准,出具《受理通知书》或《申请材料收...
如何办理法人变更申请办理程序第一步:工商变更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工商局窗口提出工商变更申请,经受理审查员初审通过,开具《受理通知书》或者《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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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企业申请登记委托书。3、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4、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原法定代表人的免职证明和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证明。5、新任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6、法定代表人信息。7、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副本原件。8、变更法定代表人涉及董事长、执行董事或经理变动的需提交相关任免职文件原件。
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当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办理流程: 1.办理期限 纳税人已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的,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2.申报材料 纳税人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应当提供以下材料: (一)工商登记变更表及工商营业执照; (二)纳税人变更登记内容的有关证明文件; (三)税务机关发放的原税务登记证件(登记证正、副本和登记表等); (四)其他有关资料。 3.填写税务登记变更表 纳税人提交的有关变更登记的证件、资料齐全的,应如实填写税务登记变更表,符合规定的,税务机关应当日办理;不符合规定的,税务机关应通知其补正。 4.税务机关办理 税务机关应当于受理当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纳税人税务登记表和税务登记证中的内容都发生变更的,税务机关按变更后的内容重新发放税务登记证件;纳税人税务登记表的内容发生变更而税务登记证中的内容未发生变更的,税务机关不重新发放税务登记证件。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九条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法人变更办理营业执照变更,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变更程序是:先领取《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填写公司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章程修正案、股东会决议、承诺书、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到工商局办证大厅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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