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的竞业禁止

2023-04-01
竞业禁止是对职工择业权的一种限制,一般包括以下主要特征: 1、原单位具有合法有效的商业秘密存在; 2、竞业禁止的接触对象应是原企业的职员,且该职员知悉、掌握原单位的商业秘密,并非一般职员。具体包括: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如董事、监事、经理等;企业的技术人员;其他人员,如销售人员、部门经理、档案管理人员等。 3、新企业与原企业必须是从事相同行业、具有竞争关系,只生产经营同类产品而没有竞争关系的企业不形成竞业禁止的前提条件。 4、竞业禁止限制时间应具有合理性,一般在三年以上五年以下。 5、竞业禁止期间单位应给付职员合理的补偿费用。本案中,余斌的行为符合竞业禁止的特征,违反了竞业禁止条款约定。

相关问答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看完还不明白?马上在线问一下吧!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专业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