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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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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一方使用暴力、与他人同居等情形,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一方要求离婚时,夫妻一方可以要求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当事人请求损害赔偿需要满足法律规定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的规定,夫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 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1、当事人起诉离婚的,不一定需要赔偿对方。 2、当事人只要没有在婚姻中出现过错,对方就无权索要赔偿。 3、我国规定了公民享有婚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所以只要当事人在婚姻期间没有过错行为,如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暴、虐待家庭成员的,没有对自己的配偶造成精神损害,就无需因为自己先提出离婚的行为而赔偿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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