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到法院离婚适用简易程序需要三个月,适用普通程序算期限是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 2、还需要延长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四条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五条的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所以,一般的离婚诉讼,最长不会超过六个月。
去法院提起离婚如果适用普通程序的最长需要六个月零七天,如果适用简易程序的需要三个月零七天,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法院审理离婚案件一般均采取简易程序审理,即在基层法院并由一位法院独任审理,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起诉到法院做出判决应当在三个月以内完成。 在诉讼实践中,南京市各法院从起诉后至开庭一般在20-30天左右,如果开庭时被告坚决不同意离婚,则法院会在开庭后半个月左右的时间做出判决。 离婚案件一审判决准予离婚的并不是很多,特别是被告方坚决不同意离婚,法院经审理认为夫妻感情尚未完全破裂时,一般会判决不准离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02人已浏览
120人已浏览
88人已浏览
7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