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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条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
商标已经过期了是可以续展的。 根据2013年8月30日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条规定,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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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注册商标有效期为十年,十年期满,注册人可以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申请续展。如果注册人错过了续展期,在注册商标到期前12个月内未提出续展申请,法律将延长注册人6个月,注册人可以在注册商标到期后6个月内申请续展。 相关法条《商标法》第四十条第一款,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从商标上一届有效期届满后的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注册商标的保护期限是十年,保护期限届满前应续展该注册商标。申请续展注册商标递交相应的申请文件和缴纳相应的规费应提交的申请书件为:(1)《商标续展注册申请书》(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3)委托代理的提交《代理委托书》,直接在受理大厅办理的提交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4)注册证复印件(5)申请文件为外文的,还应提供经翻译机构签章确认的中文译本。申请人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来办理,或者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由该商标代理机构将申请书件送达商标局。一份续展注册申请需缴纳规费1000元。如果是在期限届满的六个月宽展期内提交续展注册申请的,还需缴纳250元的延迟费。
继续使用需要续展,流程如下 (一)准备申请书件 (二)提交申请书件 (三)缴纳续展规费 如果是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申请人应向商标代理机构缴纳续展规费和代理费,商标局收取的续展规费从该商标代理机构的预付款中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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