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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逃犯一般可以在司法机关的网站上看到,网络逃犯的范围包括司法机关已经批准或决定逮捕、刑事拘留和有证据证明构成犯罪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嫌疑...
涉嫌犯罪!如果已被刑事拘留,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只有律师才能去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 近亲属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可以考虑及早委托律师到看守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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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一定,要看证据情况。刑事拘留,最长37天,之后看证据情况,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的,可能逮捕继续侦查羁押 2、故意伤害案件,如果经鉴定被害人是轻伤,无罪辩护有四种可能性:刑法但书13条、指控证据不足(比如不存在因果关系、轻伤鉴定不采信)、过失、正当防卫。 3、关键是,最终是否能得到一个好的处理结果,要看是否能找到“所有”对被告人有利的事实和情节、并“及时”向办案机关简明、扼要、有理、有据、有力地说清楚--这需要一定的刑事法律素养和辩护语言技巧。
是的。网上追逃说明公安已经立案侦查了,但还没有定罪。对符合上网条件的在逃人员,立案单位要详细填写《在逃人员信息登记或撤销表》中“在逃人员信息登记”部分内容,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审批同意并加盖公章后,连同在逃人员法律文书原件(拘留证或逮捕证)一并交给同级刑侦部门。《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五条通缉的条件及程序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如果在逃,公安机关可以发布通缉令,采取有效措施,追捕归案。各级公安机关在自己管辖的地区以内,可以直接发布通缉令;超出自己管辖的地区,应当报请有权决定的上级机关发布。
是的。网上追捕表明,公安机关已立案调查,但尚未定罪。对符合互联网条件的逃犯,立案单位应当详细填写《逃犯信息登记或者撤销表》中逃犯信息登记的部分内容。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并加盖公章后,应当将法律文件原件(拘留证或者逮捕证)交给同级刑事调查部门。《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五条 公安机关可以发布通缉令,采取有效措施追捕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 各级公安机关可以在其管辖范围内直接发布通缉令;超出其管辖范围的,应当向有权决定的上级机关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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