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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更改子女户口簿需要哪些证件?

2024-12-04
在办理相关手续过程中,您需要携带户口薄以及身份证前往户籍迁入地的公安机关派出所进行操作。如果您和父母双方已解除婚姻关系,且孩子随其中一方监护居住,同时需要提供有关确定子女抚养权归属于何处的离婚协议原件、法院判决书或离婚民事调解书。在此过程中,我们强烈建议您务必确保所有材料真实可靠并具备充分的说服力。若派出所收到经过核实确认无误的材料,将会尽快将孩子的户籍信息转移至抚养人之处。然而,如果您发现某些材料存在缺陷或不足之处,则会第一时间通知您需要补充完善哪些具体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应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并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如果您从农村迁往城市,则需要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证明,并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如果您要迁往边防地区,则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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