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双方签订了协议,协议是否有效,能否约束双方,要看双方签订的时候是否为完全民事责任能力人,还要是否合法,是否为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如何上述要件,...
1、《合伙企业法》第四十六条: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可以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但是违约方应当按照合同当中关于合同违约的相关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1、《合伙企业法》第四十六条: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第四十七条:合伙人违反本法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的规定退伙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 2、合伙企业,一般指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个人联合,经营的企业,合伙人共同分享企业所得,并对营业亏损共同承担责任。它可以由部分合伙人经营,其他合伙人仅出资并共负盈亏,也可以由所有合伙人,共同经营。其特点是规模小,资本需要量较小。 3、与个人独资企业相比较,合伙企业就有很多的优点,主要是可以从众多的合伙人处,筹集资本,合伙人共同偿还债务,减少了银行贷款的风险,使企业的筹资能力有所提高,同时,合伙人对企业盈亏负有完全责任,有助于提高企业的信誉。
协议本身就是协商的结果,协商不成自然就签不成协议,如果签署完协议,一方不履行,守约方自然有权按照协议规定的罚则去惩戒违约方,不行就上法庭咯。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432人已浏览
289人已浏览
123人已浏览
16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