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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周期(即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从机动车驾驶证初次领取之日起计算,如此类推不断地循环。所以说驾驶...
根据最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可知,只要违反了交通规则就会被扣分。 第一次记满12分至24分(不含)驾驶人只需参加科目一考试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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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公安部第91号令)第四十三条规定: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周期(即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从机动车驾驶证初次领证之日起计算。因此,你的驾驶证初次领证日期即为清分日期,每周年为一个记分周期。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所处罚款已经缴纳的,记分予以清除;记分未达到12分,但尚有罚款未缴纳的,记分转入下一记分周期。因此,你的违法处罚时间和缴纳款时间要看是否在下一个清分日期之前办结,才能确定具体扣分记录在哪个记分周期内。
1、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周期(即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从机动车驾驶证初次领取之日起计算,如此类推不断地循环。驾驶证的清分时间是驾驶证上的发证日期,每年在发证日期那天系统自动清分。从驾驶证的“初次领证日期”起算,一年为一个记分周期,如此类推不断地循环。2、如果驾驶证的初次领证日期是2010年5月x日,那么驾驶证记分周期就是:从2010年5月x日的零时起至2011年5月x日二十四时止。3、违法所记分值如果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所记分值未满12分的,记分系统会从下一记分周期开始将上一记分周期所记分值(交清罚款后)自动清零;4、被记满12分的,则需要到驾驶证核发地车管所或到违法行为地车管所参加学习并考试科目一(一个记分周期连续两次记满12分的增驾科目三后考试)合格后,方能将分数清零。否则你的驾驶证无法正常使用。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23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汽车驾驶员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除行政处罚外,实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计得分(以下简称得分)制度,得分周期为12个月。在一个评分周期内评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扣押汽车驾驶执照,该汽车驾驶员应按规定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法规学习和考试。考试合格的,清除得分,退还汽车驾驶执照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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