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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您发现工伤认定书中的发病时间与病历记录不符,可前往作出该决定之相关劳动保障行政机关(一般为劳动局)寻求解决办法。如因误判造成错误,您有权提...
问题是,我本来是江西人,前夫是安徽人,离婚协议是在江西办理的,现在我嫁到浙江,我的户口在浙江了,我想要知道,更改协议应该去哪里办理还还有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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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遇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中止工伤认定并向申请人出具《工伤认定中止通知书》; 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发生争议,在依法定程序处理劳动争议期间的; 2、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 3、事实不清导致工伤认定决定难以作出的;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需要中止的情形。工伤认定中止的情形消失,恢复工伤认定程序。工伤认定中止的时间不计算在工伤认定的时限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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