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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合同尚未生效,合同对双方都没有约束力,双方也不需要对冲合同中的相关约定。因此,合同签订过程中支付的保证金和押金可以退还,不存在赔偿损失或承担违约金等责任。如果我国法律规定当事人交付押金或定金,但没有约定定金的性质,当事人主张定金权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1、既然是无效,违约金自然就没有效力了。这方面就不要想了。 2、你现在要做的是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撤诉再告,要双倍赔偿,这在司法解释中是有明确规定的。还要抓紧做。 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司法解释 第九条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为确保被特许者履行特许经营合同,特许方可要求加盟方交付一定的保证金,这部分费用到合同期满后,在加盟方没有违约行为,没有不清楚款项的情况时,特许方应无息退还给加盟方。 品牌管理费 市场营销品牌推广的费用: 特许总部与加盟者之间是有部分费用是需要双方共同承担的,最常见的则是用于广告宣传和促销费用。 1、全国性广告宣传和促销费用 在全国或者某个区域全面发布的广告宣传和促销费用,由总部规划,整体促销,产生的费用由各店分摊。如果广告宣传促销针对的是特许方的产品,则加盟方不须分摊费用。 2、区域性广告宣传 如果是区域性的广告宣传,在区域内发展特许经营时,可将此部分费用作为约定的内容写入合约并按时收取,做到区域宣传费用由所在区域分摊。很多特许总部是给加盟方区域授权的权利的,即加盟方可以在一定区域内发展其他加盟者,而在这个区域内的广告宣传和促销费用,就只是在区域内各加盟者之间分摊。 3、盟方独立促销 如果针对一家加盟店的促销,则其费用须由该加盟方负担。但是,在特许者独立促销之前,可向总部表明宣传意向,看是否能获得宣传支持,如遇特许总部也有意做广告宣传和促销活动就更好。 首批进货费 如果是做实物产品的话,首批进货的费用也需要考虑。一般会随着加盟连锁体系的合作方式和经营情况来确定首批的进货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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