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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详询拆迁办。 如果补偿额过低或者补偿不合理,建议聘请专业律师通过要求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谈判、与央视等知名有影响力的媒体合...
拆迁补偿有一个基本的原则,就是要确保被征收人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不管是货币补偿或者产权置换,如果不能确保您重新拥有一套,和原有房屋同等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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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屋拆迁赔偿不合理的可以向拆迁部门的上一级政府机关或者行政机关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方式来诉讼处理,具体情况下,应当根据赔偿不合理的实际原因及矛盾纠纷来处理。 2、《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四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以下称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互相配合,保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
根据我国的《征用土地公告办法》: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研究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不同意见。对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举行听证会。的确需要修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要依照我国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进行修改。要注意提出意见要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之日起十个工作日以内向有关部门提出。 如果您觉得房屋拆迁补偿不合理,您可以申请重新评估,或者请求房地产评估专家委员会仲裁。建议您先跟县级以上政府协调,由批准征用土地的政府裁决,在达成协议之前,先不要签订任何承诺书或者补偿协议。
对方可能为取得房屋预售许可证或销售许可证,因此不能签订在房管部门备案得房屋销售合同。你可以向房管部门咨询,要求对方双倍返还定金或支付你所付房款的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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