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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迁房房票丢失,找不到的话找拆迁办吧;拆迁办公室有所有的拆迁原始档案(三联单票据), 让他们给补一份或复印一份档案(盖上与原件相符的校对章,...
购房首付款发票属于我们买房交首付的证据,也就是说,它可以证明我们支付首付款的这个事实,但是,即使发票丢了,只要有其他证据加以佐证,比如首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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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出现购房发票丢失,可以拿着购房合同去找房开商,开发商那儿有购房发票的底根,然后请开发商在当地的市级以上的报纸上登一则遗失并声明作废的广告,再由开发商派业务人员到当地税务局补开发票即可。 根据《城市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商品房预售,开发经营企业应当与购房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预售人应当在签约之日起30日内到上述两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如果已办理产权登记,自然也就不必担心因丢失合同和收据所造成的隐患。
1、将备案的交易合同带到房地产交易部门复印契税记账联,加盖收集单位公章或专用章;到售房单位复印购房发票记账联,加盖售房单位公章或财务章。注意单据上的章节必须与原始单据上的章节一致。2、发票不能补办。
拆迁房屋合同的损失可以由房屋管理局住房安全部门办理,拆迁房屋合同应当在房屋管理局备案。买方应妥善保管房地产合同,如损失,应及时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不同时期采取不同的补救措施,大致可分为以下三种:1,在房地产合同未进行预售登记前,如果买方丢失合同,只需取消剩余合同,与开发商签订合同。2、在房地产合同预售登记后,未开始银行抵押,如果买方丢失合同,措施是在报纸上发表声明合同无效,三个月后,报纸预售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合同,然后与开发商签订合同,然后进行预售登记。3、房地产合同完成预售登记后,已办理银行抵押,买方丢失合同的,除办理第二种情况外,还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协议,并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签订新的土地使用权质押。《中华人民政府办理土地使用权合同》。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造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房地产变更登记,并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变更或者变更土地使用权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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