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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及受理: (一)申请人依据《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公报》公告的请求书,通过邮寄或者直接向农业部植物新品种保护办公室提交品种权申请文件,一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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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流程是:1、初审。申请人缴纳申请费后,审批机关对品种权申请的下列内容进行初步审查。2、实质审查。请人按照规定缴纳审查费后,审批机关对品种权申请的特异性、一致性和稳定性进行实质审查。申请人未按照规定缴纳审查费的,品种权申请视为撤回。对经实质审查符合规定的品种权申请,审批机关应当作出授予品种权的决定,颁发品种权证书,并予以登记和公告。3、复审。审批机关设立植物新品种复审委员会。对审批机关驳回品种权申请的决定不服的,申请人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向植物新品种复审委员会请求复审。植物新品种复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复审请求书之日起6个月内作出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植物新品种权是指经过人工培育的或者对发现的野生植物加以开发,具备新颖性、特异性、一致性、稳定性,并有适当的命名的植物新品种。完成育种的单位和个人对其授权的品种,享有排他的独占权,即拥有植物新品种权。《专利法》第四十二条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
一、申请品种权的植物新品种应属国家植物品种保护名单上列出的植物属或种类。二、授予品种权的植物新品种应具有新颖性。三、授予品种权的植物新品种应具有一致性,即申请品种权的植物新品种繁殖,除可预见变异外,其相关特征和特性一致。四、授予品种权的植物新品种应具有稳定性,即申请品种权的植物新品种反复繁殖后或特定繁殖周期结束后,其相关特征和特性不变。五、授予品种权的植物新品种应具有适当的名称,与同一或近似植物所属或种类中已知的品种名称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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