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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依法提起离婚诉讼的,对于离婚案件,人民法院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离婚案件受理费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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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此区间内可以按照当地的经济文化发展水平,自行决定交纳标准。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
离婚案件的起诉费用主要有案件受理费、律师费、申请证人出庭、鉴定意见等费用。受理费一般是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价格会不同。律师费各地收费标准都是不同的,但实践中,律师的收费一般情况是以一个数额起价,再根据争议财产超过一定金额的情况加收一定费用。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第二项规定,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当事人依法提起离婚诉讼的,对于离婚案件,人民法院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相关规定:《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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