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
第六十五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后的条件:取保候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在我国,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责令某些、刑事被告人提出保或者交纳,保证随传随到的强制措施。 1.可能判处、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应当逮捕,但患有严重疾病,不宜的,诸如因患病,生活不能自理的,可以取保候审。 4.依法应当逮捕,但正在怀孕或者哺乳自己婴儿的。 5.对已被依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经过讯问、审查,认为需要逮捕但证据不足的。 6.已被逮捕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法定的侦查、起诉、一审、二审的办案期限内不能结案,采用取保候审方法没有社会危险性的。另外,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规则》第37条第7项的规定,对持有有效或者其他有效出境证件,可能出境逃避侦查,但不需要逮浦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取保候审。根据公安部《规定》第63条第5、7项的规定,对提请逮捕后,检察院机关不批准逮捕,需要复议、复核的,移交起诉后,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需要复议、复核的案件的犯罪嫌疑人,也可以取保候审。
批捕前,犯罪嫌疑人是个自由人,就是和正常的普通公民一样享有公民权利。 批捕后,申请取保候审,一些公民权利就要遵守相应的限制和约束,具体内容如下: 《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九条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和批捕前对比,其正常权利已经受到很大限制了。 满意的话还请采纳。 展开剩余67%
你问的取保候审后还会逮捕吗这个问题,我的解答是这样的:取保候审后不一定会被抓回去。但是,取保期间违反规定的,或者被判实刑的会被收监。取保候审只是刑事案件中的强制措施之一,不是取保后就没事或者一定要判缓刑了。在量刑前,只要不再危害社会,一般都不会收监,如果判处实刑,同样需要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63人已浏览
138人已浏览
141人已浏览
10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