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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六条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四十九条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 赡养父母是子女应尽的法定义务。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加以改变,也不得附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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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抚养权的情形变更抚养权的情形关于变更抚养权的问题,先协商,如果协商不成,且有下列情形:(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若干具体意见》第16条规定,依法要求变更子女的抚养权。第1页
下列情况不得转让债权: (一)根据合同性质债权不得转让的;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债权不得转让的;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债权。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没钱支付抚养费的如果只是暂时性的,可以在后期补上,如果是有能力支付却不支付抚养费的,直接抚养人或者孩子可以请求法院起诉判决,仍不支付的法院可以强制执行。或是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涉嫌成立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依法承担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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