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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受理,是指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进行审查,对不符合“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
根据规定行政复议申请主题手续:1.由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行政复议申请书一式三份,被申请人是两个以上的,每增加一个,应增加一份; 2.申请人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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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该部门的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复议。但对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对国务院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国务院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向国务院申请作出裁决。国务院的裁决为终局裁决,不能再向法院起诉。行政复议的这一规定,既体现国务院部门在复议申请管辖上的例外,即由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机关管辖,又体现了最终由人民法院或国务院审查其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的原则
1、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八条:“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或者其他人事处理决定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提出申诉。 不服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或者其他处理,依法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解释 行政复议法第8条排除了下列三种行政复议情形: 内部行政行为: 行政处分及其他人事处理决定。行政处分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对所属的国家工作人员违法失职行为尚不构成犯罪,依据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权限而给予的一种惩戒。 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或者其他处理。 如劳动部门对劳动争议的调解;《环境保护法》第41条规定的对环境保护管理行政部门就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所做出的处理决定不服,可提起民事诉讼,而不得提起行政诉讼或申请行政复议。 抽象行政行为。 抽象行政行为原则上不作为行政复议对象,但有例外,如行政复议法第7条的规定。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受到违法的或者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时,该如何维权呢可以选择行政复议的方式去维权。那么如何申请行政复议呢 1.在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之前,申请人要明白行政复议证据规则。2.申请人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申请阶段。3.复议机关受理阶段。4.被申请人答辩阶段。5.审理阶段。6.作出行政复议决定阶段。7.行政复议决定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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