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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探望权,又称见面交往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探望权从法...
受要约人接到要约后,通知要约人不同意与之签订合同,则拒绝了要约。在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时,该要约失去法律效力。但是,受要约人的通知中,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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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要约人接到要约后,通知要约人不同意与之签订合同,视为拒绝要约。在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时,该要约失去法律效力。
有以下什么情况之一的,可以阻止当事人行使探望权: 1、探望一方教唆、胁迫、引诱子女实施不良行为的; 2、探望一方对子女存在违法犯罪行为的; 3、探望一方有严重的健康障碍,威胁子女健康的; 4、探望一方存在严重品质缺陷直接威胁到子女健康或者安全的。
夫妻双方无论谁获得小孩的抚养权,都不可以拒绝另一方前来看望小孩,相反获得小孩的一方还要予以配合。因为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权探视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如果获得小孩抚养的一方不让另一方看望小孩,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夫妻双方先协商解决。 2.找居住地的居委会或者村委会调解解决。 3.没有获得小孩抚养权的一方直接拿着判决或者调解书去法院申请执行,实现看望小孩的请求。 若是一方在婚姻关系期间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坏财产或者伪造债务的行为,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另一方可以主张财产全部归自己所有或者是多分财产。若是在离婚后才发现有上述行为存在,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要求全部分割或者多分财产,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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