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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是被刑事拘留了或被批捕了,只有律师可以会见。依据现有法律,家属或朋友不能会见犯罪嫌疑人,只有到法院开庭才能见到。这期间,只有委托律师进入看...
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方法收集证据。《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审判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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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为被害方已经录完比录了,那么如没有补充的情况下介于被害人为未成年人所以一般侦查机关如无必要是不会再打扰被害人了,但做为被害人的家长,您可以多收集相关的有罪证据及其他同样受害的人一起做证指认犯罪嫌疑人的罪行,可以监督侦查机关侦查情况,督促侦查机关走程序,了解案件的进展,如发现有违法行为可向检察机关反映情况,促使案件在公开,透明的程序下顺利进行
公安部门在录取口供后还要经过审查才能确定是否符合立案标准。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六条规定:公安机关对于公民扭送、报案、控告、举报或者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的,都应当立即接受,问明情况,并制作笔录,经核对无误后,由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自动投案人签名、捺指印。必要时,应当录音或者录像。
办案人员应当宣读。但是并不要求有其他见证人在场。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规定,讯问笔录应当交犯罪嫌疑人核对,对于没有阅读能力的,应当向他宣读。如果记载有遗漏或者差错,犯罪嫌疑人可以提出补充或者改正。犯罪嫌疑人承认笔录没有错误后,应当签名或者盖章。侦查人员也应当在笔录上签名。犯罪嫌疑人请求自行书写供述的,应当准许。必要的时候,侦查人员也可以要犯罪嫌疑人亲笔书写供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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