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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会诊意见、病程记录,这些都很重要。可以想象,没有...
患者的门诊病历记录,以及出院小结和出院证明,只要结算后马上就能拿到原件。但是住院病历的详细记录,需要一周后才能去医院病案室复印,这属于医院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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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印以下内容:门(急)诊病历及住院病历中的住院志(即入院记录)、体温表、医嘱表、检验表(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治疗)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麻醉记录表、病理报告、护理记录、出院记录。
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并且具有报复陷害他人的目的;客观方面是滥用职权、假公济私,对控告人、申诉人、批评人、举报人实行报复陷害;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侵害的客体是公民的民主权利和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
病历是医疗纠纷案件的证据之魂,发生医疗纠纷后,患者可以复印的病历,根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16条之规定,患者有权查阅、复制其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医疗费用以及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属于病历的全部资料。患者要求查阅、复制的,医疗机构应当及时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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